关于武则天杀女陷害皇后的桥段在《新唐书》里是这样被记载的:
“昭仪生女,后就顾弄,去,昭仪潜毙儿衾下,伺帝至,阳为欢言, 发衾视儿,死矣。又惊问左右,皆曰:后适来。昭仪即悲泣,帝不能察,怒曰:后杀吾女,往与妃相馋冒,今又尔邪?”
这是史书上的记载,如果单凭记载,武则天确实是做了杀女并嫁祸于皇后这件事。但这件事却存在诸多疑点。
首先,《新唐书》是北宋时期完成的史书,在《新唐书》之前的正史(《旧唐书》和《唐会要》)里面都没有记载武则天捂死自己女儿的记载。那么北宋的史学家们很可能是根据一些道听途说的野史杜撰出来的,因为新唐书这段对细节的描写过于详细,感觉是史学家们亲眼所见一般。
其次,在骆宾王跟随徐敬业起兵讨伐武则天时,在撰写了一篇名叫《为徐敬业讨武曌檄》的檄文里,列举了武则天所干过的各种坏事,却没有提武则天杀女的事情。由此可见,如果武则天存在杀女一事,骆宾王怎能不大书特书呢?
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被很多人都忽略了,那就是武则天是一位非常虔诚的佛教徒,佛教经典的开经偈“无上甚深微妙法,百千万劫难遭遇,我今见闻得受持,愿解如来真实义”就是出自武则天之手。武则天本人对于佛法也很有研究,对当时的高僧也非常恭敬,曾多次邀请高僧神会和六祖慧能(没去)法师去宫中去讲经和供养,还修建了龙门石窟,组织翻译了80卷的华严经。试问这样一位虔诚的佛教徒能不知道因果报应的道理吗?能不知道六道轮回的真相吗?能不知道堕地狱的可怕吗?既然知道,又怎么能明知故犯,知法犯法呢?
由上可知笔者认为,武则天杀女陷害皇后子虚乌有,于实、于事、于情、于理都不成立。